安徽新华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1-01-18
一、学校全称:安徽新华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校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考生政策加分根据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我校的考生遵循“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在相同专业志愿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其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考虑相同院系(或相同学科)”的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剩余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考虑相同院系(或相同学科)”录取,依次类推。
3、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的学生如想调整专业,可在入学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4、根据体检结果,对部分考生不适宜就读的专业,依据上述专业调剂录取原则调整专业。考生体检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5、消防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余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6、消防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但身体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身体健康,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的,不予录取。五官、体型端正,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明显缺陷(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对眼、斜眼、少白头、面颈部1cm以上胎记或3cm以上瘢痕、影响功能的瘢痕等),无肢体功能障碍、下蹲困难,无色盲、嗅觉迟钝、听力障碍、口吃,无纹身、鸡胸、腋臭、严重静脉曲张、重度平足,无各种残疾、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的,经个人申请,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7、消防工程技术专业为订单式培养:我校与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建消防工程技术专业,采用2+1订单班培养模式,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人才培养需求,在消防工程技术专业师资队伍、专业技能课程、实训教学场所及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大学生实习就业基地建在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三学年选用考核合格学生到消防救援支队实习就业。该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统一住宿、统一作息。
六、颁发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安徽新华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新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电话:0551-65872818、65872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