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2013年春季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8-03-19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2013年春季招生简章
一、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开展专科起点本科(即专科升本科)、高中起点专科和高中起点本科三种类别的招生(均为业余学习),招生对象以在职人员为主(不接受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报名),使其通过网络教育能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本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
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须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报考高中起点专科和高中起点本科的学生,须具有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文凭(年龄满18周岁);报考专科升本科的学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或大专以上的毕业文凭。
(二)招生层次及专业
1、业余高起本:
学前教育、会计学、计算机应用基础、工商管理
学制:业余学制五年,按照四年收费,学费:5250/学年
2、业余高起专:
学前教育、会计学、计算机应用基础、工商管理、电子商务
学制:业余学制二年半,按照两年收费,学费:5600/学年
3、业余专升本:
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信息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教育管理、工商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学、法律、应用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学制:业余学制三年,按照三年收费,学费:2200学年
重要声明:
考生须保证所提交毕业证书属于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 ,如经审定无效,无论何时查出,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考试与录取
1、报名
(1)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两份,蓝底免冠二寸近照六张,请考生持有效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安徽新华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考试
(1)考试方式:参加试点高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2)考试地点:安徽新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3)考试时间:
(4)考试科目: 详见学习辅导材料(报名时发放)
3、录取
符合报名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择优录取。考试录取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布,考生可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网站或设在当地的校外学习中心进行录取查询。被录取的考生将由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寄发统一的录取通知书。
二、灵活的学习方式
(一)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采用了以互联网为主要传输线路,综合使用多种媒体资源、多种 教学工具来构建综合化支撑体系的技术模式。其中媒体资源包括基于流媒体技术的音视频资源、各类电子文本材料等。教学工具包括用于支持异步交互的网络教学平台和用于支持同步交互的网络视频会议系统两大类。其中网络教学平台用于支持答疑、咨询、作业等异步的教学交互活动,视频会议系统用于组织远程的面授、辅导、论文答辩等实时交互活动。
2、教学实施中,采取网络教学与必要的面授相结合,电子教材与文字教材相配合,课堂学习与自主学习相协调。主要采用主讲教师导学、学生自学,“网络课程自学+纸介教材自学+网上讨论与答疑+作业练习测验”的教学模式,即学生在网络课程(网络版和光盘版)和教材自学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答疑、讨论、提交作业、课程辅导等,最后参加在当地集中进行的课程考试。
3、所有专业及类别均为在职业余学习。
(二)毕业证书与学位的取得
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学分,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通过 教育部公共课程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将准予其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北京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字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 学位;未修满学分者视已修学分情况,颁发写实性结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教高厅[2004]2号),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在学期间可免去参加全国网络教育公共课程统一考试:
1、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除英语专业学生外,
4、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5、除英语专业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少数民族的界定以《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文件汇编》中的标准为准)可免考“大学英语”。
(四)学位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纪;
(二)在学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获得所在专业规定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75分(含)以上,学位论文成绩良好(含)以上,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 初步能力;
(三)须参加由我校组织报名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四)外语类专业的学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专业外语考试。
★申请学位的学员,以上申请条件需同时具备方可申请学位(缺一不可)。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新出台政策,按教育部的新政策执行。
报名地点:安徽新华学院招生就业办
咨询电话:0551-5872888 5872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