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2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安徽新华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资格审查、考核面试(考试形式为面试),最终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以下考生面试通过,拟录取名单现公示如下:

 

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拟录取名单 

序号

毕业学校及专业

姓名

性别

拟录取专业

1

福建师范大学(学前教育)

谢承阳

工程管理

2

武汉理工大学(法学)

郑楚怡

财务管理

3

桂林理工大学(会计)

刘舸

财务管理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8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8月28日17:30前以书面(原件)形式反馈到我校督查督导处或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5872818(招生办)

      0551-65872006(督查处)

      传真号码:0551-65872858

 

 

安徽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0551-65872666 0551-65872888 0551-65872766 0551-65872866